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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01.本行程報價含兩地機場稅、燃料稅。
02.本專案如 12歲(含)以下,需佔床佔房,每位需以大人價加收NT$1,000
03.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6人(含)以上,16人以上台灣區將派遣領隊隨團服務。
04.單筆訂單23歲(含)以下及65歲(含)以上報名人數不可超過半數,報名時敬請附上護照影本,若超過半數 則價格另議。
05.本報價僅適用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公民,不收泰籍人士,如為學生或持外國護照需額外加價報價另議。
06.行程為團體優惠行程恕無法接受於當地之脫隊要求,若行程中脫隊每位每天需補收價差。所有水上活動 均含在行程中,如不參加均無法退費,亦不可轉讓。
07.進行水上活動等項目時,請依照指示全程穿上救生衣;若有任何身體不適請勿勉強,並隨時告知領隊及 導遊。安全,是至高的旅遊原則!
08.16歲(含)以下小朋友無論佔床與否,不贈送古式按摩、SPA、人妖秀,亦不可退費。
09.為讓您在國外的行程能順利進行,將視當地天候、交通、航班之影響而飯店、景點、餐食可能有所調動 ,但行程表中承諾的項目將一項不減,敬請放心!
10.以上行程僅供參考,最終確認請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11.因機票、國外飯店、匯率等成本變動因素,售價以訂購當日之網頁售價為準。
※本行程購物站:無購物
12.本行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故無法累積哩程、優先選位更改航班及日期、退票、更換旅客。
13.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團體行程則由領隊協助您進行與其他團員更換之動作,迷你小團或自由行旅客 則請自行與其他旅客協調。領隊進行座位更換時,可能造成變更您原始座位,請您支持與諒解。
14.飯店住宿團體房間安排,均由飯店作業,因為房客住宿日期不同,多數飯店並接受指定房號,團體住宿亦可能分散樓層,並不能保證相同樓層,敬請知悉
★費用說明★
01.本產品訂價不含全程領隊、導遊、司機小費。
02.每位貴賓每日應付NT$200 x 天數。(例:6天行程~ 200*6天=NT$1200元 )。
03.古式按摩: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約泰銖50~100元左右。
04.叢林騎大象:每次付馴象師約泰銖50元左右。
05.馬車遊棕天:每次付馬夫約泰銖50元左右。
06.與人妖拍照:每人每次約泰銖100~200元。
07.房間小費:每間房間每次約給行李人員泰珠20元。
08.床頭小費:每間房間(2人)每日約給泰銖20元。
★簽證資訊★
本行程不含泰國簽證費 NT$1200.-
※觀光簽證需準備資料
01.有效期6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僑居身份者,需持有效之入出國許可。
02.二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6個月內近照)規格同辦理護照之照片規格晶片護照相片規格。持大陸護照者需2張。
03.中華民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14歲以下小孩請附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04.持大陸護照需:(1).護照正本+影本(2).居留證正本+影本(3.)兩吋大頭照2張(頭頂至下顎足3.2公分)(4)電子機票(英文版)(5).工作天2天。
05.請注意!泰國可辦理落地簽證,但等候時間較長約1-3小時,若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
06.凡出身地為 越南/高棉/寮國,欲申請泰國簽證,請注意以下事項: 或洽: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 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2樓 /(02)2581-1979
重要通知:
1. 泰国落地簽费用將於2016年9月27日凌晨开始漲為2000銖
2. 入境游客身上需攜帶15天內回程機票及兩萬等值泰铢(以備抽查)
3. 提醒出行客人在國內提早辦好簽証(費用不變)
★當地資訊★
貨幣匯率
‧ 泰國貨幣以泰銖(Baht)為單位,1銖為100沙丹(sating)。
‧ 紙幣有10,20,50,100,500銖,銅質硬幣有20、50沙丹二種,銀質硬幣有1、2、5銖三種。
氣候
‧ 泰國屬熱帶氣候,年平均溫度高達28.7℃,四季如夏,簡單劃分,全年只有雨季(6月~10月)及乾季(11月~翌年4月)
‧ 年平均溫雖高,但還是建議您隨身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以防冷氣房及山區的涼意。
貨幣匯率
‧ 泰國貨幣以泰銖(Baht)為單位,1銖為100沙丹(sating)。
‧ 紙幣有10,20,50,100,500銖,銅質硬幣有20、50沙丹二種,銀質硬幣有1、2、5銖三種。
氣候
.泰國屬熱帶性氣候,全年三季分明
.泰國的常年氣溫在19~38 之間,平均氣溫約 28 ℃;濕度變化為 66%~82.8% 。一年分三季:涼季(十一月至二月)、夏季(三月至五月)、雨季(六月至十月)。曼谷最涼爽的氣溫平均為 17 度;最熱為 4 月份,約 38 度。高原上的清邁和北部的山區氣候較涼爽,最宜旅行。但還是建議您隨身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以防冷氣房及山區的涼意。
風俗民情
‧ 泰國社會文化與台灣有些差異,有些當地風俗習慣不可不知,以免觸犯當地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煩更影響遊興
‧ 泰國人相信每個人頭上都有精靈,被人摸頭或以手揮過頭頂,將使精靈之光黯淡無神,因此切記不可摸泰國人的頭。
‧ 不可用腳指來品,泰國人認為腳是最污髒的地方,因此以腳指物品及水果都是不敬的。
‧ 泰國為佛教國家,男士必須出家修行,因此在泰國旅遊期間,您可常見到泰國和尚,女性不可碰觸和尚之身體,否則他多年修行將毀於一旦。
‧ 泰國交通駕駛靠左邊行駛,與台灣相反,逛街過馬路請先注意右邊再看左邊。
‧ 水不可生飲。
‧ 泰國絕大部份酒店均不提供牙膏牙刷等私人性必需品,故薦於於個人衛生等因素,請您務必打包於個人行李中,自行攜帶。
泰國節慶
‧ 02月17日 - 萬佛節
‧ 04月06日 - 王朝創建紀念日
‧ 04月08日 - 釋迦牟尼誕辰(舊曆)
‧ 04月13日 - 泰國新年
‧ 05月01日 - 勞動節
‧ 05月05日 - 登基紀念日
‧ 08月12日 - 王后誕辰佛初轉法日
‧ 12月10日 - 立憲紀念日
‧ 12月31日 - 除夕
電話
‧ 人在<台灣>,打電話到泰國:台灣國際冠碼(002)+泰國國碼(66)+當地區域號碼+電話號碼
‧ 人在<泰國>,打電話回台灣家中:泰國國際冠碼(001)+台灣國碼(886)+台灣區域號碼+台北家中電話
‧ 人在<泰國>,用台灣的電信公司打泰國當地手機:開機後直撥泰國當地收機號碼即可
‧ 緊急電話:觀光客遇到緊急事件可打泰國觀光警察的電話:6521721-6
‧ 當地聯絡:
▲駐泰國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Thailand 位於曼谷市商業中心,South Sathorn路與Narathiwa路交叉口之
Empire Tower大樓第20樓,倘搭乘曼谷捷運(BTS)來處時,可在Chongnonsi站下車,向前步行約五分鐘即達。
▲詳細地址如下:20th Fl.,Empire Tower,195 South Sathron Road,Yannawa,Bangkok,10120 Thailand。本處聯絡電話號碼為(66-2)6700200
(在曼谷地區請撥02-6700200),傳真號碼為(66-2)6700220 (在曼谷地區請撥02-6700220),電子郵件信箱為tecocomu@ji-net.com。
▲另本處為服務國人,備有緊急行動電話二具:
A.(66-1)6664006 (一般緊急事項,廿四小時開機)
B.(66-1)6664008 (領務緊急事項) (在曼谷地區請撥01-6664006及01-6664008)
電壓時差
‧ 電源規格:220伏特、50Hz、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
‧ 時差:GMT+7,台灣時刻-1
★旅客入境泰國通關須知★
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礙於最近消費者赴泰旅遊,因不了解入境的相關規定,攜帶煙酒超出免稅範圍而誤觸法規,遭到罰款事件,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現將泰國海關規定說明如下:
‧ 一般禁止/控管項目: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
▲仿冒品或是違禁品。
▲佛像、工藝品及古董。
▲武器、彈藥、刀械以及爆裂物等。
▲植物及動物。
▲醫藥及化學用品。
▲電信用品。
▲煙、雪茄及酒類。
‧ 旅客入境泰國可以攜帶物品其免稅範圍,因應個人合理的需求,範圍如下:
▲個人或其專業使用,價值不超過10,000泰銖。
▲酒類不得超過1公升(1000毫克)。任何含有酒精成份,不管是固體或液體,或調和後會變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質。
▲煙類包括雪茄、香煙、煙草,不管是抽的、嚼的,香煙不能超過200支(10包),雪茄、煙草不能超過500公克或總重量不得超過500公克。
‧ 注意事項
▲酒類及香煙都是管控物品,旅客如果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舉報並全數沒收,並處以重罰。
▲同一團體如欲購買香煙或酒,應在規定的數量內,各自購買並取得收據攜帶入關,切勿交由同一個人攜帶。
▲泰國海關及國稅局駐機場人員或航警皆有權利依照泰國相關法規於機場內各角落如發現疑點皆可提出檢查,不論出關與否。
▲泰國機場免稅店已接到通知,不得銷售超出海關規定的煙酒數量給旅客,但如果您是從台灣機場購買要帶進泰國的話,請小心不要超出海關規定的數量。
*旅客在出發前應詢問旅行業者或領隊入境泰國的相關規定,及注意飛機上的廣播訊息,以免觸法被罰。
◎安全手則◎
為了您旅遊途中的安全,我們特別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是保障您的權益。
01.請於班機起飛前二小時抵達機場,以免擁擠及延遲辦理登機手續。
02.領隊將於機場團體集合櫃台前接待團員,辦理登機手續及行李托運後將護照發還給團員。
03.進入海關後,如購買免稅物品,請保握時間,按登機證上說明前往登機門登機。
04.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影響安全。
05.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06.住宿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測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07.游泳池未開放時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08.搭乘船隻請務必穿著救生衣,前往海邊戲水請務必穿著救生衣,並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09.自費活動如具有刺激性,請衡量自己身體狀況請勿勉強參加。
10.孕婦及個人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其他等慢性疾病旅客請勿參加,如:水上活動、溫泉..等易增加身體負擔具有刺激性的活動。
11.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12.搭乘纜車時請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3.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14.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5.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6.切記在公共場合財不露白,購物時也勿當眾取出整疊鈔票。
17.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
18.藥物:胃腸藥、感冒藥、暈車藥、私人習慣性藥物。
19.錢幣:台灣出境
(A)台幣:現金不超過100,000元。
(B)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0.政府規定自87.10.01起,不得自海外攜帶新鮮水果入境,若違反規定除水果被沒收外將處3萬至5萬元罰款。
21.泰國海關規定旅客入境時每人可攜帶香煙200支.酒1公升.外幣等值5000美金.如超過需辦理申報海關.經查獲未申報者重罰
(例.每包罰金泰珠300以上等等).也會延誤行程。
A、以上行程僅供參考,為維護旅遊品質及貴賓們的權益,在不變更行程內容的前提之下,有可能會依當地實際情況,妥善調整旅遊路線及飯店入住先後順序。正確行程內容、班機時間、降落城市以及住宿飯店,請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
B、行程順序若因特殊狀況及其他不可抗力之現象:如天候,交通,航班,船舶影響,而有飯店,景點,餐食順序上之調動,本公司保留變更或調整行程之權利。
C、若行程中有特殊需求,如素食、兒童餐或一張大床等請事先告知服務人員以利事先作業。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二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辨人員,為您處理。
D、素食者貼心小叮嚀:敬告素食客人,如前往國外當地旅遊,因當地素食不擅料理比較簡單及無變化的菜色,請先自行準備素食罐頭/泡麵等,以備不時之需。
E、特別說明: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並顧及同團其它團員之旅遊權益,年滿70歲以上或行動不便之貴賓,必須有家人或友人同行,方可接受報名,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F、本行程僅適用於本國人(中華民國護照者)參團有效;非本國國籍之旅客及台商及大陸人士,價格需另計。
G、本行程設定為團體旅遊行程,全程需與團體同進同出,若需脫隊者請於出發前提前告知,如未於出發前提出需求者,恕不接受行程臨時脫隊。若因此而無法滿足您的旅遊需求,建議您另行選購團體自由行或航空公司套裝自由行,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A、報名團體旅遊因有最低成團人數之故,因此報名狀態「確定」者須等繳交訂金人數達成團人數,始能確定該團體成行。
B、網站訂購「預定」者未於訂金繳交時間內完成付款,旅遊契約則尚未生效。
C、網站報名並完成繳交訂金、團費並簽約後,若有變更、取消等則依《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或《國外(個別)旅遊契約書》內容辦理。
D、報名參加團體旅遊者,若屬重大殘、疾者、孕婦..等需特別服務者,務請於報名前先以電話與本公司客服人員聯絡,俾提供適合行程與配合事項之建議。若因未事先告知致無法成行時,需自行承擔衍生之費用。
E、若有因未預警之匯率或費用變動時,本公司保留對未繳付訂金或團費者之費用調整權利。
F、若團體無法成團時,本公司將於出發前7日通知,並依原付款方式退還已付費用。
G、出發前如 貴客任意取消(解除)旅遊契約,依觀光局頒佈之《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除應繳交證照費用外,並依下列標準賠償本公司:
◎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41日以前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5%。
◎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10%。
◎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20%。
◎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第2日至20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30%。
◎ 取消通知於出發日前1日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50%。
◎ 取消通知於出發當天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100%。
◎ 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致未能出發,亦未能中途加入旅遊者,視為取消旅遊,賠償金額為旅遊費用100%。
◎ 本公司如證明所受損害超過上開標準者,得就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 遊輪旅遊基於海上安全性、郵輪公司規定以及國際海洋公約之因素,相關航程變更、取消旅遊之賠償標準,本公司悉依各遊輪公司之規定制定,相關規則細節,請主動參考當團之"出團說明",或逕洽業務人員查詢。
◎ 如簽署《國外(個別)旅遊契約書》,出發前如 貴客任意取消(解除)旅遊契約,除應繳交證照費用外,並依第16條規定辦理。
H、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觀光局之《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或《國外(個別)旅遊契約書》規定。
個人資料蒐集之隱私權政策及運用
A、當您參加本公司旅遊行程,我們將必須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以利旅遊業務之辦理、或與旅客聯繫、完成交易、提供服務,本公司就您的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參加旅遊行程之所在國家以及台灣地區;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明白告知服務您參加行程所需之使用者。除非法律允許無須事先通知之外,本公司不會蒐集或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其他無關的用途上。
B、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充分瞭解用戶資料之保密為基本責任,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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